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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承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具体内容

社保话题:承德市 点击:809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3-01 【字号:

工伤保险小编从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获悉,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对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如何呢?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政策】关于承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具体内容

 

据了解,新标准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80—21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六级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调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承德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生活护理费,分别按承德市当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