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住房公积金,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吧。那么大家对香港强制性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看了小编写的文章之后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缴纳的比例
强积金制度是一项由私人托管的强制性供款计划。1995年,香港特区政府立法并制定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从2000年12月开始推行。在香港凡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的一般雇员、临时雇员以及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员和雇主均须按强制公积金计划定期供款,双方每月的供款额均为雇员月收入的5%,并设有最低和最高供款标准。目前执行的最低和最高雇员月收入标准分别为6500港元和2.5万港元。
按照规定,雇主需向雇员提供一份每月供款纪录,当中须按规定列载多项数据,包括雇员当月收入标准、雇主及雇员供款金额等,强积金受托人则每年需向强积金计划内的每一位成员提供12个月内有关该成员及其雇主的每月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明细,以及当年投资盈亏情况、截止当年年末账户内供款总额和累计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