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抱怨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不断。不少地方公积金提取存在“手续繁”、“到账晚”、“限制多”等问题,而公积金主管部门也有无奈之处。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人性化该怎么去改善?请看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人性化改善之举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1.放开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经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证明属实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可选择按月度、季度、年度三种方式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本人公积金支付房租不足时,经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允许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职工、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
3.扩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经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
4.放宽购房提取。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5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前,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探索养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发展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
1.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2.延长贷款最长期限。
3.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4.支持装修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5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继续做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7.缴存职工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足时,经其父母、子女同意,父母、子女可作为贷款的共同还款人。
8.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联网工作,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