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住房公积金网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2月28日成立。市公积金中心是直属泰州市人民政府的非盈利性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代表泰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归集、管理、运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泰兴住房公积金网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分中心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拟订各项工作计划、撰写综合性文件、起草重要报告;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4)承办分中心文电、政务信息、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对外联络、提案议案、目标考核、督察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
(5)负责行风建设、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6)承担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联网、运营、维护工作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7)承担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