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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免税部分都有哪些规定?

社保话题:税方面 点击:782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8-04 【字号:

社保网小编获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关于住房公积金免税部分也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

 

住房公积金免税部分都有哪些规定?

 

关于住房公积金免税规定

 

市地税局介绍,市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视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如果缴存基数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应按照规定交税。

 

一、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18163元。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住房公积金免税规定

 

二、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217953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18163元。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