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也宣布将进一步放宽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从2016年元旦起,云南市民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管费!详细的提取条件放宽内容,请看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2016年云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详情
1、提取时间及对象
据云南省住建厅已经联合财政厅发文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有住房、租房、无房群体均在其列),就能用公积金支付物管费了。
2、提取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不得超过缴存职工个人账号余额,建议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单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500元至2500元的标准设定年度提取额。
3、提取证明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内,除了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外,无需再出具其他证明,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管费了。
4、提取限制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年度内任何工作日均可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当年不提取视作放弃,提取额不得累计入下一年度。
云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
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
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
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
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