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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社保转移办理操作指南

社保话题:红河州 点击:1113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1-01 【字号:

从云南红河州社保局了解到,对职工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可凭省社保局出具的《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包含办理准备资料和办理程序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准备资料

1、参保人申请出具省内《参保凭证》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出具跨省《参保凭证》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及委托书。

2、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分省内、跨省两种)。

 

办理程序

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之后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经办人员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给申办人或邮寄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30个工作日后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