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为您提供 公积金、医疗、养老等一站式 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12329

失业保险

首页 > 失业保险 > 辽宁省 > 营口市 > 文章阅读

营口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社保话题:营口市 点击:2936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3-03 【字号:

失业保险小编从营口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失业保险体系的完善,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做了新调整。那么,市民该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业务,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等?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有所帮助。

营口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营口失业保险金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领取标准为735元/月,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标准为840元/月。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标准确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

2、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3张一寸照;

4、《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5、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6、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上述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办理地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花大街西28

营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渤海大街西1号

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渤海大街与南海路交汇处西

电话:(0417)4834647

办理时限

每月第4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