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小编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不买公积金怎么办?法律上有何相关规定?以下全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和参考。
用人单位不买公积金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对住房公积金的争议是不予受理的,对于这点要特别注意。
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罚。
具体执行标准是,用人单位设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设立时间在3年以上6年以下的单位,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设立时间在6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用人单位,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条例责令限期办理,如不办理则将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应设但未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5个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住房公积金账户5个以上50个以下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住房公积金账户50个以上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职工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工资卡等,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另外,还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的“维权专栏”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投诉登记表》,填妥后连同上面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