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江分中心于2003年9月成立, 位于吴江市松陵镇中山北路487号。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职工11人,设有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详细内容,请看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吴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职能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吴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统一委托由公积金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分中心的内部核算;
五、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操作规程,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发放,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八、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络联通;
九、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审核(议)后向社会公布;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积金管委会交办和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