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宣布自2月2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具体详情,请看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调息至1.5%详情
小编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策简化合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提高职工公积金存款余额收入,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由国家、单位、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主要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方式,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1996年以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新政实施以后公积金存款利率档次合并,提高利率水平,意味着住房公积金从‘低存低贷’向‘平存低贷’转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也就是1.50%。那么,存款利率提高后,缴存者究竟能多拿多少利息?
举个例子,假设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上年结转余额10万元,按照1.5%计算,全年产生的利息较之前增加400元;同时假设当年归集的公积金为2万元,按照利率由0.35%上调至1.5%计算,当年存入的公积金利息将由70元提高至300元。也就是说,该职工总计增加利息630元。
相关人士认为,这个政策是希望通过提高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激励更多人有意愿去缴纳公积金,体现的是公积金政策层面的思路变化。
此次政策允许按照一年的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相当于政府鼓励工薪阶层积极缴纳公积金,并给予等同于理财性质的收益保障。这样做,能扩大公积金缴纳的范围和规模,对于后续公积金利用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