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托管是指针对下岗失业及所在单位破产、解散的职工办理的一项特殊转移业务,经单位(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已不再正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开立的托管账户并予以封存。接下来社保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办理指南。
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办理指南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其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原单位应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中心托管专户。
一、申请办理托管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见背页样本);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应在三日内持中心审核意见书及相关资料到转出银行办理托管。
三、单位在转出银行办理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1、中心审核意见书;
2、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将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第四联正面。
四、单位办理完毕托管手续,转出银行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五联原件应返还单位,由单位交给职工本人,作为职工支取凭证。
五、办理流程
单位向中心提交托管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 →中心审核通过→单位持中心审核意见书、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到转出银行办理→银行办理托管转账将《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五联返给单位,由单位交给职工本人。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提示:
1、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 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2、单位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方可办理;
3、职工个人须妥善保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五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