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小编介绍,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你是否知道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本年缴交呢?不清楚的也没关系,在这里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来做介绍,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本年缴交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本年缴交是指本年度按月度累积缴费的金额。包含公司交的和个人缴纳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年度一般是从当年的7月到次年的6月,这期间单位和你个人缴纳的公积金总额就是“当年缴存金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扩展: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
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具体缴存额为:
(1)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3)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 [1990] 1号)的规定计算。
(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关于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文件规定确定。省属、中央在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