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于缴纳社保的职工而言,生育时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是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那么,休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呢?针对这个问题,社保网小编通过上网查阅了相关的资料,下面,请跟小编来看下具体详情吧。
休产假期间社保缴纳须知
用人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当员工休产假时,如无特殊情况,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的生育生活津贴,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员工发放工资了。当然这里说的工资是广义的,也包括每月的奖金在内。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每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即单位每年为员工申报的月工资。
总之,产假期间的产妇是享受社保缴纳权利的,原单位也无权以生产为由拒绝缴纳产妇保费。
延伸:产假期间产妇享受哪些保障?
产妇产假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
1. 产假:
我国现在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一共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20天,产后假期为7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2.生育津贴: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3. 医疗服务:
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不过,享受以上三大权产妇福利的前提是产妇所在单位为产妇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是我国职工的权利,职工们应当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