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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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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社保局图片

扬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扬州市友谊路49号

电话:0514-80978600、80978685(养老保险科)、0514-12333(社保查询)

网址:http://hrss.yangzhou.gov.cn

扬州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地址:江苏扬州市淮海路108号3-5楼

电话:0514-87329969、87329968 或0514-12333(医保查询电话)

网址: http://hrss.yangzhou.gov.cn

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扬州市国庆路347号

电话:0514-87368237(办公)12329

网址: http://gjjzx.yangzhou.gov.cn

流程图

社保小编从扬州人社局了解,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调整为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96元),下限按229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564元执行。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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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编从扬州市人社局了解,我市直属企业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审核的业务,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特殊情况要看对方社保经办机构的配合程度)。那么具体办理需要哪些资料,需要什么流程?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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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编从扬州市人社局了解,我市直属企业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审核的业务,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特殊情况要看对方社保经办机构的配合程度)。那么具体办理需要哪些资料,需要什么流程?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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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编从扬州人社局了解,事直属企业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999第1号)、《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苏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的政策规定办理社保登记变更的业务。

办理地点:扬州市友谊路49号企业申报科

服务电话:0514-8097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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