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为您提供 公积金、医疗、养老等一站式 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全国统一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12329

生育保险

首页 > 生育保险 > 安徽省 > 滁州市 > 文章阅读

最新缴费规定:滁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社保话题:滁州市 点击:642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3-19 【字号:

生育保险小编从滁州市人社局获悉,结合滁州市近年来的发展,对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统计、测算后,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作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降低费率的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

 

最新缴费规定:滁州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0.4%降为0.3%;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8%降为0.5%。

 

滁州市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

 

滁州市生育保险缴费

 

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182.9万元,减收幅度达34.65%,估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达2194.8万元。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