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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缴费新标准详解

社保话题:西双版纳州 点击:1753 来源:上海百姓信息网日期:2016-03-21 【字号: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均须跟员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缴费主要收集关于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请详细阅读下文了解。

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缴费新标准详解

 

  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改革前:红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红河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本地宝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费率降低

 

  西双版纳州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