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东莞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依据最新失业保险条例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是: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失业待遇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失业保险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汕头市劳动局解释2016年失业保险大调整的新政策惠州市完善失业保险两大方面政策江门市最新失业保险政策之失业保险金调整及领取的规定【政策】2016年潮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梅州市失业保险出台援企稳岗最新政策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是失业保险金关系所在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因此对应失业保险金也作相应的调整,由1048元/月调整为1208元/月。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揭阳市2016年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佛山市失业保险缴费的办理流程韶关市失业保险缴费调整最新消息最新东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介绍最新汕头市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