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为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城镇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通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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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小编从通化市人社部门获悉,1月10日起,通化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统一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这是通化市在2014年9月1日下调全市生育保险费率之后的再次下调。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全文。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缴费比例超过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据人社部测算,近二十年,我国各地生育保险费率不一,但目前总体水平在1%左右。此次意见稿提出不超过0.5%,意味着,费率将平均降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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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小编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是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通化市生育保险新报销流程,给大家分享。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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