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失业保险小编从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月起,抚州市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全面调整。这是继2013年7月调整标准后,抚州第5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详细政策调整内容请阅读下文!
据该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科长介绍,从2004年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抚州市已对各类企业的下岗或转制失业人员实施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并设立失业保险金,其发放基本标准为172.5元/月。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调整抚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新政策吉安市失业保险政策调整详细内容2016宜春市失业保险新政策上饶市失业保险最新政策最新景德镇市失业保险“一缓一降一补贴”政策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证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
2、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最新办理赣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流程你了解过抚州市办理失业证的相关程序吗?小编来告诉你讲解关于鹰潭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指南萍乡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和发放的办理须知关于九江市失业登记办理介绍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从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直接减轻了参保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前,该职工的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共需缴纳失业保险费90元,费率下调后,该职工的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只需缴纳失业保险费60元,较之前少缴30元,全年下来少缴36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3.6万元。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萍乡市全新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九江市失业保险缴费须知赣州市最新失业保险缴费的介绍新出台的抚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介绍吉安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抚州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障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2016年最新公布的上饶市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事项吉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的办事指南最新办理赣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流程2016年新余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流程详细介绍宜春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