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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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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失业保险查询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呼伦贝尔市新区行政大楼D区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470-8217451
  传真号码:0470-8217955
  上班时间:9:3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失业保险小编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各盟市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了解。

呼伦贝尔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新政策

 

  具体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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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呼伦贝尔市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呼伦贝尔籍(包括生源)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在呼伦贝尔有工作意向的外籍高校毕业生,驻呼伦贝尔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享受到社保部门提供的政府优惠政策。

 

呼伦贝尔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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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也对这缴费方针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呼伦贝尔市对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呼伦贝尔市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执行,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1%降至0.5%)。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就多缴纳部分进行抵扣。由社保公共业务管理中心办理抵扣失业保险费核定表,将实缴金额注明在核定单上,缴费单位依据社保中心开据的核定通知单,计算缴费基数差额。以此差额部分为计算缴费金额,填写到地税局《自治区社保费缴费申报表》中,地税部门按抵扣后的实缴金额入库。二是采用一个月抵扣多缴一个月失业保险费的办法进行操作。四是缴费单位持失业保险费核定表和抵扣失业保险核定表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到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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