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那么生育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女性更多的关爱和保障。本文为大家介绍黄冈市目前生育保险基金运作管理,生育保险缴费这两大方面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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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黄冈市生育保险是根据“以支定收,收 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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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黄冈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黄冈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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