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其中产前检查限额1000元。
相关阅读: 最新淮安市生育保险政策【政策】南京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最新苏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南通市计生部给大家讲解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方案扬州市社保局调整生育保险新政策方案
据悉,在南通市凡是符合相关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以及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到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全面讲解2016年扬州市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指南全面介绍宿迁市新修正的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和报销标准盐城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常州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