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出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省的相关要求实施新政。这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垫付费用,津贴少补多不退这四大方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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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结合泰州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在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同时,还调整了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面积极落实政策,真正保障人民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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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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