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精神,衢州市根据生育保险基金实际情况,经国务院同意,自去年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下文是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在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维护女职工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金结余偏多,待遇支付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对基金结余多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是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体现。各地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重要意义,确保政策按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为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各地要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费率,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各地要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监测和管理。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统筹地区要按程序调整 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按月进行基金监测。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的,要制定预警方案,并向统筹地区政府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报告。要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基金和医疗服务管理,规范生育保险待遇,力求基金平衡。在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统筹地区要采取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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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及衢州市相关的政策条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必须依法对生育保险进行缴费。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跟据《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同时,《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了对生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此,小编为提供衢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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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整理了衢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条件和准备材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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