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按照《舟山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那现在随着舟山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出台了哪些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呢?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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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前舟山市对生育保险缴费有了新规定,缴费比例可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由政府适时予以调整。那么现在舟山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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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最新的舟山市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报销业务办理: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哪些报销资料?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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