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充分就业,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的需要,均衡单位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结合我市近几年职工工资水平、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等情况作出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调整后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按照《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启动后,生育保险待遇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1日起,已婚夫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
1、女方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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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必须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为其全部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那么,现在鹰潭市生育保险缴费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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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鹰潭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鹰潭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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