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宿州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4%,企业为0.5%,其他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种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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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那么,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的标准及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缴费比例
宿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注:于次月至相关部门缴纳,逾期缴费将由地税部门按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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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请看下文!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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